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局4月13日全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参加会议的处纪委书记王威成会后立即向处长张晓华、政委李国荣作了专题汇报,公安处高度重视,于4月15日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以及“两个专项治理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安处决定利用处大交班会,每周听取“两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各警种、各部门、各所队分阶段有序推进,同时加大教育力度,把全处广大民警的思想统一到公安部、部公安局、公安局的要求上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考核,严把质量。公安处将制定“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处“2+1”考核汉中,每季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将“两个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每项具体工作确定考核分值,每个阶段进行通报,排出名次,促进全处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针对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信息质量考评办法,通过定期考评的方式提高信息质量。要求所有上报公安局的信息,必须经处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凡发生漏报、迟报、瞒报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根据公安局、处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公安处进一步细化奋斗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考核,紧盯目标,围绕中心,抓住关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期实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五是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紧跟时代,加强学习,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勇于探索,努力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与相关警种形成合力,加强对所队的指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公安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