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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公安处推动“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内蒙古新闻网  11-06-10 17:5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车站中心派出所  
 

  为确保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集宁处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分专题、分阶段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考核标准》和《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标准》,4月25日,公安处纪委书记王威成主持召开由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监管、考核办、治安、刑侦等部门负责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会议分析了前段管内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点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 

   会议认为,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用考评促进和指导各警种、各部门、各所队,必将会有力地推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中,集宁公安处将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分别进行细化量化,每一阶段的每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及考核分值。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采取单位对标自评、公安处集中抽查考评和日常动态考评三种方式。阶段性工作结束后由公安处对管内各单位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处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全处“2+1”系统管理目标考核。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每个阶段的工作考评情况,累计分值,整体排名进行通报。

  会议要求,“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办公室成员部门必须各司其职,按照职责范围,分警种加强对管内基层所队的指导、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严格考核,同时要协调动作,形成合力,加强部门、警种间的协调配合,注重信息报送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关键岗位的整治工作,在抓关键、重整改、见实效上下功夫。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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