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公安处白塔车站派出所在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积极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三项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发展。
一、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牵头带动作用。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沉下身子抓落实。支部先后两次组织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突出组织协调、情况控制和督导落实,切实加强民警针对性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筑起思想防线,防止边学边犯、边学边冒。二是充分发挥骨干民警影响作用。派出所坚持抓点带面,把素质高、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强、知识丰富的骨干民警作为专项工作中的典型,在日常工作及第一阶段集中学习动员中,围绕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案例,给全体民警讲解办案环节、制度落实等方面注意的事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极大提高了教育效果,激发了民警参与热情,深受民警欢迎。
二、强化“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公安局、处会议部署后,派出所集中一周时间,分层次召开了所务会议、干警大会、法制员会议、民警交流办案心得会议,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必学篇目,讲要求、讲案例、讲体会,反复统一思想认识,并组织专题讲座和民警讨论,不断提高全体民警思想认识。二是强化个别整治。支部对全所民警逐一分析排查,对每个民警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确立整治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治理措施。特别是通过支部分析对确定的重点民警,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由所领导、法制员、警长及优秀民警对其进行个别谈心谈话。针对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制度落实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具体帮教指导,及早发现解决苗头问题;做到从思想认识上、行为指导上不留空隙,确保整治实效。三是强化治防结合。坚持边学边治。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对民警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向民警一针见血地指出,结合对照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同时从所领导、法制员做起,亲力亲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办案环节、场所的实时、全方位监督指导,切实有效地防止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
三、完善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党支部确定将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民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民警意识到集中整治工作是上级党委对民警的关心和爱护,是对民警家庭、对社会负责。并与政工、法制部门协作,引导民警学习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并采取轮流培训和讲座等方式,提高民警执法规范化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从根源上杜绝非正常死亡问题发生。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白塔所党支部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确定对重点民警、重点部位和办案环节,每周检查1次,同时利用好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对案件办理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对办案场所加强日常检查。三是建立完善专项治理考核机制。白塔所确定将集中整治工作与网上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且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问题的民警予以表扬并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措施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且检查发现问题的进行督促整改,并在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