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公报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6月28日至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图为会议会场。(首席摄影记者马建斌摄)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1年6月28日至30日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反思锡林郭勒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审议召开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事宜,在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思路,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抓住机遇、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内蒙古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出席会议的自治区党委委员69人、候补委员7人。自治区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各旗县(市、区)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通报处置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聚集事件情况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中央在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指导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内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为我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为我们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重大机遇。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刻认识国家出台促进内蒙古发展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各项事业。要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国务院《意见》精神,对《意见》中关于我区新时期的发展定位、总体目标、工作重点等内容,要逐条学习理解,真正学懂学透,不断提高充分用好各项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卓有成效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各项规划,突出工作重点,搞好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意见》的组织领导,自治区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抓紧整合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形成推动《意见》落实的合力。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和检查督办。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良好氛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在中央政策支持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子,以实际成效回报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
会议认真总结反思了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在事关全区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会议指出,要继续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的主题。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继续紧紧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重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经过未来十年的努力,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奋力走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行列。
会议指出,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自治区在改善民生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投入越来越大,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是我们今后发展要着重解决好的问题。要克服民生工作中存在的简单化倾向,既要在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上取得突破、把实事办实,还要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把好事办好。各级各地作规划、上项目、搞工程,都要进行民生效益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关切和承受能力,兼顾好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职责,统筹协调好地方、企业和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要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内蒙古是以草原著称的地方,草原生态不仅极其重要而且非常脆弱,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护好草原生态。保护草原不是不要发展、不搞工业化,把发展停下来保护生态既不可能,也不利于生态保护。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把保护草原生态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牧区工业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要可持续、不能搞“有水快流”,要集约发展、不能搞“遍地开花”,要依靠科技、不能搞粗放开发,要加强管理、不能搞无序乱开乱建。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内蒙古的社会稳定工作有着良好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但在发展中也面临复杂的维稳形势,要始终绷紧维护社会稳定这根弦,更加主动自觉地做好维稳工作。要紧紧依靠群众开展维稳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维稳主体作用,形成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共同维护稳定的生动局面。要持续不断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下大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抓好发展与稳定这两件大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全力保持我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10月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将全面总结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确定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党代会报告起草工作,使报告成为凝聚集体智慧、反映群众意愿、引领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精心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切实使代表选举工作符合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和中纪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切实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党代会如期顺利召开。要努力做到换届与发展“两不误”,确保换届顺利进行和全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会议对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几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提高资源型产业发展层次的同时,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强与各省区市的经济协作,全面落实好已经达成的协议和项目。继续做好物价稳控工作。二是要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抓住国家出台促进内蒙古发展意见的机遇,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审批核准工作。抓住项目施工黄金期,全力抓好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要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建立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等重大民生项目的实施工作。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