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意见》要求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近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要明确参与范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涉及领域广泛,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教育等26个部门的窗口单位,石油石化等5个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
《意见》强调,要把握目标任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意见》要求,要丰富活动载体。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取得实效。要强化部门责任,坚持条块联动,加强分类指导,深化党群共建,注重舆论引导,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