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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内蒙古新闻网  11-08-02 09:0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8月1日,自治区召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今年以来的创先争优活动,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全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佳指出,要把握好“七一”这个关键节点,在思想武装上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紧密结合单位特点和本职岗位,从活动主题的深化认识上入手,从活动主题的深入践行上突破,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主题要求。要通过开展新一轮承诺践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把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推进创先争优长效化、常态化。

  李佳强调,要把握好自治区发展大局,在富民强区上创先争优。要始终围绕自治区各项战略部署,牢牢抓住国家出台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推进富民强区提供强大动力,在富民强区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创先争优。

  李佳要求,要把握好群众满意这个目标导向,在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要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党员挂牌上岗,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让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要突出抓好机关干部下基层,通过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方式,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愿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竭尽全力办好顺民意、得民心的实事好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引导和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责,在社会管理中创先进、争优秀,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务求取得预期效果。(记者咏梅 实习生王晓升)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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