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广开思路,努力创新,各项工作在创先争优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项改革,文明丧葬
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大力平迁“三沿六区”坟墓。改变过去无公益性公墓、无火化设施、乱埋滥葬的状况,改变社会火化率仍低,给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丧葬活动造成诸多不便的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兴建公益性公墓,为进一步实现殡葬改革打下基础。
双拥创建,落实政策
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把双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春节期间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对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各乡镇70多户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光荣院院民)进行了走访慰问,赠送慰问品折价2万多元,发放慰问信1500多件。建党九十周年前夕组织县武装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进行座谈,促进军警民共建工作更好发展。认真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定补兑现工作,确保优待抚恤金及时足额到位。为重点优抚对象225人,半年发放抚恤金88.1万元;下拨优抚医疗补助7万元。完成全国烈士陵园普查录入工作,并规范整理伤残人员的档案。加强光荣院建设,切实加强安置工作。光荣院更新配备了各种生活设备,共设置床位数28张,现收养孤老优抚对象15名。县委、政府专门成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将符合安置条件的57名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化服务,提升水平
婚姻登记程序化,提高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498对,离婚登记39对,登记合格率100%,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积极开展了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并且每半年向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情况。“老年星光之家”管理规范化,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表彰奖励了2010年自治区首届“敬老孝星”14名。联合县老干局、司法局紧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使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民间组织登记程序化,为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做好服务。对特色农牧业技术协会、中小企业协会、小杂粮协会、农业技术协会、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协会、计生协会、农机协会、畜禽养殖业协会、书画协会、消费者协会、笨鸡养殖协会、旭丰养殖业协会、喇嘛湾镇天使幼儿园进行了年检。
五向辐射,保障民生
管理城乡低保,实现信息化阳光操作。在乡镇范围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少数调整,总人数保持2210人;保障标准由原来240元提高到280元;平均补差达到254元。到目前发放低保金384.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7377人,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200元。到目前发放低保金554.7万元。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专门成立了民政、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了数据汇总,取消不合格低保对象约1000名。切实做到动态管理、阳光操作。建设敬老院,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按照“夕阳红敬老工程”模式,去年建成宏河镇敬老院,今年计划新建喇嘛湾镇敬老院,并对韭菜庄乡敬老院进行维修扩建。目前,两项工程均已动工,预计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县1153名五保对象,六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着350人,供养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了4000元;分散供养803人,供养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了2300元。上半年共发放供养金168.2万元。规范专项救助,缓解医疗、教育困难。积极开展专项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在医疗救助工作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到目前,城乡医疗救助金共支出91.1万元,救助421人次。深化民心工程,全面掌握贫困学生参加高考情况,高考结束后投入人力对参考学生进行了摸底登记,并发放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资金。实施福利救助,以政策保障基本生活。投资600万元兴建的“清水河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我县共有孤儿134名,全部为散居供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800元,半年发放孤儿供养金64.32万元。启动城镇“三无”人员救助工作,救助城镇三无人员33人,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救助补差4.4万元。组织生产自救,帮助灾民度过难关。5月底以来遭遇了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全县6个乡镇、103个村委的10.5万农业人口遭受严重旱灾侵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千多万元。为确保灾民正常生活,及时下拨救灾款116万元。针对严重灾情,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将救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先后投入资金200万元,组织群众开展抗旱自救。科学调度、开源节流,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弥补灾害损失。筹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指导乡镇、村委会全部制定了符合本地特点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清水河县委创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