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万忠,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暖水人民公社海力色太生产大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一级警督。现任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
1978年9月至1983年7月东胜市一完小上小学;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东胜市五中上初中;
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东胜市第一中学上高中;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伊盟教育学院化学系上中专;
1991年8月至1994年8月,郝万忠在伊克昭盟东胜市第九中学任教;
1994年8月至2008年11月,先后在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
2004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东胜区公安分局副科级侦察员;
2008年2月至8月,任东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8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11月至今,任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被东胜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0年被鄂尔多斯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1年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东胜区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二次;
2004年被鄂尔多斯市委评为“全市劳模”,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十大破案标兵”、自治区总工会评为“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5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自治区劳模,同年被授予“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2007年荣获“自治区十大北疆卫士”提名奖;
2008年荣获第六届“内蒙古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同年因侦破“3.02”专案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一次;
2009年因“亚艺节”安保工作突出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一次;
先后被嘉奖8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