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家长给老师送礼,“我不敢百分百保证,但99.9%的老师是不收礼品的。”担任校长20多年的前屯门小学校长会主席周锦祥回答得很干脆。老师帮学生买练习本,也不能自己私下收钱,而须通过学校财务。廉政公署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监管异常严格,教师亦未能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属公务员,如果违反条例,一经定罪为贿赂,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面临10万港元的罚款以及3年的监禁,不管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中国宁波网9月7日报道)
说来令人感慨良多,因为每逢节假日来临,尤其近几天中秋节、教师节将近,如何给老师送礼,该不该送,不仅让不少家长感到头痛,有些老师也很纠结,而且这也屡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
有意思的是,尽管这个话题年年会被提及,社会各界人士也是年年阐发宏论,见仁见智,但似乎总也找不到一个有效、合理的破解之道,因为谁都知道,中国不仅是礼仪之邦,更是一个“熟人社会”。礼仪之邦,熟人社会的各种显规则、潜规则无处不在,即便一向被视为圣洁之地的学校校园也无法幸免。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对于这类棘手的难题,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虽然一再三令五申,表态要严管严查,可许多时候,这样的文件、禁令也屡屡像极了官场上的某种情形——政策法规成摆设。
既然现有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职业操守、教师守则以及校规校纪等等啥的都管不住,管不好学生、家长给老师送礼,或老师被送礼现象,那么,转过头来,打开窗户,向香港学习相关的经验和办法总是有益的。可乐的是,说到底,即便是广受网友赞叹、称道的香港版禁止学生家长给老师送礼或老师收礼管理办法,其实并没啥过人之处,原来不过还是一以贯之的依法依规严管、严查,并且绝不虚晃一枪,走走过场罢了。也就是说,香港老师不收礼,固然与其道德耻感有关,但害怕被判刑、砸了饭碗、毁了前程同样是个重要原因。
如果把老师收礼可能获刑的规定,与新加坡,与香港版的用于严管公务员的相关制度、规则,如“贪一元钱也算贪污”,收一元钱也要被廉署请去喝咖啡等等联系起来考量的话,我们会发现,两者的管理思路与惩治办法仍然是殊途同归、一脉相承的。
尽管是专门针对香港老师收礼的香港版规定,但我觉得,咱们内地的相关组织和机构不妨也可从中找找灵感,学学经验。(李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