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 > 聚焦党代会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喜迎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社会保障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内蒙古新闻网  11-10-28 11:30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生育有保障……。各种社会保障政策提升了城乡百姓幸福指数。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厅长于永泉说,“十一五”时期内蒙古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让老百姓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在过去的五年,内蒙古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向农村牧区人口、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扩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1万人,比“十五”末增加92万人,参加新农保试点人数达到21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所有人员,参保人数达到886万人,比“十五”末增加594万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1万、208万和234万人,分别比“十五”末增加9万人、101万人和128万人。连续五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月人均达到1405元,比“十五”末提高了741元。先后三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达到591元,比“十五”末提高了249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75%和60%以上。

  内蒙古还建立了被征地农牧民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五七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55个旗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农牧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和失业、工伤保险盟市级统筹的目标,6个盟市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盟市级统筹。制定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异地就医政策,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