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党员风采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白桦林里的护绿使者——记内蒙古克旗桦木沟林场场长柴景峰
内蒙古新闻网  11-11-02 16:38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金秋时节,前往克旗桦木沟林场的摄影爱好者络绎不绝。他们用镜头记录着桦木沟林场的优美景色。

  这些年,林场确实变样了。树变高了,鸟变多了,天更蓝水更碧,林茂水丰,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而带来这一巨变的领头人,正是具有多年林场工作经验,带领全场职工艰苦创业,在这块土地上屡创奇迹的林场场长柴景峰。

  “生态的恢复,种树种草很重要,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维护,而且防火是重中之重,一场大火就能叫所有的工作都前功尽弃。”场长柴景峰颇有感触的说,“你看现在是防火期,如果有三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我就睡不着觉了,咱们这现在的植被太具有着大火的条件了,我们是草木皆兵,现在道路两旁每100米左右就有一面防火旗,就像一个一个的哨兵,时刻提醒着大家要注意防火。”

  在柴景峰的意识里,防火是林场存在的充分条件。

  在桦木沟林场,防火宣传和巡护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柴景峰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自2009年,柴景峰到桦木沟林场任场长以来,每年投入20万元进行防火宣传和巡护,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广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悬挂防火警示标识牌、条幅,张贴或分发宣传标语、传单、公约,出动宣传检查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天早上在林场办公楼固定时间播放《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用来提醒当地居民和过往游客注意防火,防患于未然。

  林场11个看护站、2个了望楼有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负责整个林区的巡护和了望工作,为防火工作建起了第一道防线;165名护林员、11辆车包片全天候进行巡护,负责整个林区的宣传和巡护工作,尤其是在清明、春节等重大节日采用“站山头、看坟头、走村头”的形式进行巡护,争取巡护工作不留死角。

  在柴景峰的眼里,林场的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

  1992年,柴景峰在大局子林场任副场长期间,分管防火工作,当时正值防火检查,他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4岁的女儿患阑尾炎需住院手术,可是检查正在进行,他作为整个检查的负责人,根本走不开,柴景峰忍痛放下电话,继续工作,当检查完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女儿做完手术的第三天,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他热泪盈眶,女儿把小手伸向柴景峰:爸爸,你怎么才回来啊,丫丫的肚子好疼啊!此刻的柴景峰显得是那样自责。

  作为一个17年工龄的老林场人,柴景峰多数时间以林场为家,既照顾不了孩子也照顾不了老人,家里的重担都扔给妻子一个人,可是妻子总是默默的支持他的工作。

  今年,75岁的老母亲在市医院做胆切除手术,在母亲刚下手术台还没有清醒的情况下,柴景峰又匆匆的赶回了林场,几十人的联防会议正等着他去主持,秋季的防火工作正等着他去安排部署,作为长子,他多想陪伴在母亲身边,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愿望确很难实现,在柴景峰的心理充满了对母亲的愧疚。

  在柴景峰的心里,林场是他和工人存在的价值所在。

  “如果没有林场,就没有我这个场长,我们林场的工人也就没有饭吃。”

  正因为有了这种认知,10多年来,柴景峰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上级部门领导经常对他说的一句话就是:老柴,工作要做,身体也要注意啊!多年来,他养成一个习惯,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去林子里转一圈,不去看看就不放心,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听着鸣翠的鸟叫,精神饱满的投入到一天的工作中去。翻开林场的会议记录,开会的时间多数都是晚上,用他的话说,白天太忙了,没时间啊!

  在职工的眼里,场长就是他们的家长,每个职工的事情他都记在心里,桦木沟林场有位老职工在一次火灾中受过伤,为了照顾她,柴场长拒绝了很多人的说情,把她安排在了大家都盯着的“好岗位”;针对护林员工资比较低的实际,场子里有什么赚钱的活优先安排护林员,鼓励大家利用工作之余采摘山野菜,仅此一项每人每年就能增收5000元;为了提高职工的收入,柴场长把原有的旅游公司改成股份制,让每个职工都是股东,带头集资80余万元盖起了一座宾馆,逐年提高资金返还率,每年增收1万元,让职工的生活越来越富裕。

  这就是柴景峰,一个把林场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的老护林人,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看着外面郁郁葱葱的林海,他自言自语:等把防火道路修通,再完善一下防火设备,我就能睡个安稳觉了……(武晓艳)

[责任编辑 赵静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