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以“争创人民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服务标兵”为载体,以争创“全区、全国优秀公安局”为目标,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服务群众和便民利民措施,用热情擦亮为民服务的窗口。
统一规范、扮靓服务窗口。为了扮靓服务窗口,更好地开展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市公安局向全体民警发出了“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号召,鼓励大家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和示范岗位,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争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召集交巡警、治安、消防、监管、出入境、信访等单位负责人,按照“美观、大方、统一、节俭”的要求,精心研究制定了服务规范、文明用语、亮明党员身份和挂牌上岗等五项统一样式。同时,把推行“五统一”规范作为公安机关优化服务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专门筹集资金,为基层窗口单位制作标牌。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已经全部实现了统一服务规范、文明用语、亮明党员身份和挂牌上岗。
拓展空间、提高服务效率。为全面拓展服务窗口的空间、提高服务效率,各窗口单位普遍推行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号窗口”、“服务引导员”等便民服务举措。各基层派出所、交警、治安、出入境等窗口单位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新闻媒介宣传、警民恳谈及印制“办事指南”、“警民联系卡”、“便民卡”等形式,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收费标准依据以及警务活动的相关内容。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全市开设14个车管一站式服务站和5个旗县车辆管理服务厅。同时推广网上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驾驶入网上预约考试等交通管理服务项目。行政审批办强化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服务宗旨,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了前台受理“七心工作法”,有效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与水平,提升了首府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示范带动、提升服务水平。市公安局按照“基础设施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广泛认可”标准,在全市公安机关选树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示范点,并在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了争创“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以巧报派出所为试点,实行暂住人口管理协管员、一户一档、信息采集录入和出租屋旅店式管理等新的管理模式,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市局交警支队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商,抓紧在市四区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门法庭,交通法庭将常设在交警大队,由法院指定专人办公,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处理难、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委创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