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能晒,工资能晒,法官的良心能晒吗?李红艳说,只要凭着一颗公正的心,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这就等于晒了法官的良心。如今,做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赤峰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李红艳已成为系统内的标杆,在当地司法审判领域形成了“李红艳效应”。
见到李红艳,正赶上院长接待日。两个农民因与村集体土地纠纷一案败诉,不能接受判决结果,请求再审。见当事人情绪激动,李红艳伏案疾书,10分钟后,把写满字的纸交给两位村民,两位村民欣然接受,连声称谢。原来,李红艳写的是启动再审程序所需要的13个方面的证据。如果找出其中之一,则本案可重新再审,或许还有胜诉的可能。此刻,当事人的恼怒情绪转瞬间消散。李红艳说,告诉村民搜集哪些能够引起再审程序的新证据,这比什么都重要。
作为一名资深法官,李红艳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工作中从未发生差错。2003年至2005年的3年中,审监庭共审结各类案件511件,其中81件由她亲自审理,均实现息诉服判。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而李红艳却能守住思想道德防线,特别是担任副院长后,更是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参加会影响到公务的应酬,还叮嘱同事“心不要黑,手不要长,嘴不要馋”。李红艳作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要求民事案件100%公开开庭审理。让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让胜诉者体验到法律的公正,也使败诉者能够息诉服判。
李红艳工作起来有股拼命三郎的劲头。自2006年担任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院长以来,仍然坚守审判一线。她的办公桌上总是堆着厚厚的卷宗,每天都在审核签发案件,或者开庭主审、下乡办案,经常占用节假日。记者问:“你天天这样工作累不累?”她无奈地一笑:“哪能不累呢!可法官不能出错,出现错案后果将十分严重,所以我每次办案都如履薄冰!”(记者徐永升 通讯员王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