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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建章立制保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11-11-21 09:0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巴彦淖尔市从建章立制入手,保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制度先行,变软指标为硬约束。巴彦淖尔市委首先制定了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立学习组织、学习管理、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学习辅导、检查考核、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等多项学习制度;还下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和落实常态化、多样化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加强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并在培训对象、时间、内容、目标、责任方面作出制度性规定,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学习考勤、档案、通报、督查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主题教育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形成科学长效的活动载体、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学时学分制度。巴彦淖尔市委明确规定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10学时以上,乡镇及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0学时,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大学生“村官”党员在签约期内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社区党支部书记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流动党员每年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方法,加强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谋划、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同时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形成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的良好风气,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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