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磴口县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从严规范农村牧区基层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相配套的一系列惩防体系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苏木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村嘎查领导述廉制度;建立了农牧区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戒免谈话、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家在城里工作在农村经常回家的问题,制定了《严禁领导干部“走读”的规定》;针对农村牧区基层纪委案件查办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基层案件查办程序的规定》和《查办案件主办人员责任制》等规定制度,坚持用硬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村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磴口县村务公开流程图》、《磴口县村务公开办法》、《磴口县村务公开考核标准》、《村民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村民议事规则和程序》、《村规民约》、《村民民主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13项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对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由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苏木镇党委政府联合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村务公开的情况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对不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搞假公开、公开不全面、不按时公开的,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重新公开。通过加强监督,群众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健全村财镇管制度。全县自2004年推行以“村财镇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健全了《磴口县关于将村级财务纳入苏木镇统筹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初步形成了以村财镇管为主体、村财镇审和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强化了群众监督。创新性开展了“三一、四全”和“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工作法。实现行政服务、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和廉政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实现农民办事、群众信访和镇务村务的“全接待”、“全公开”;实现乡风文明创建工程系列竞赛活动以户为单位全民参与的“全竞赛”。在积极推行三务公开的基础上,在全县46个嘎查村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决议程序进行,并将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公开。
四是全面推行了便民服务和行政代办制度。全县各苏木镇办事处及巴镇各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和行政代办制度,全县5个苏木镇(办事处)均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全县46个嘎查(村)全部实行了行政代办制度。实行便民服务和行政代办制度以来,不仅方便了农村牧区群众办事,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感和义务感,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多了,方便了群众监督,提高了行政效能。(通讯员:邱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