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活动简报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心声——内蒙古农牧民谈创先争优”座谈会在赤峰市翁牛特旗召开
内蒙古新闻网  11-12-14 18:09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举办“心声——内蒙古农牧民谈创先争优”座谈会,8名农牧民从发生在身边的点滴小事说起,讲述了创先争优活动给他们带来的变化。这次座谈会也拉开了全区基层群众评议创先争优活动的序幕。

  组织干部到基层去,发动群众评议。改变过去只是组织群众填填表、打打勾、画画叉,只重视“书面评”、不重视“当面议”的做法,第二指导检查组组长、正厅级领导干部杨舜才同志亲自带队到翁牛特旗联系点,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组织市、旗、乡镇20名干部与80多名农牧民党员群众“面对面”评议,随机抽选党员、群众代表交流发言。村支部书记、村党员、村民和个体工商户等8名代表,畅谈创先争优活动给农村牧区带来的新变化及自己的体会。三十家子村党员田志军谈到,“创先争优活动开始时,觉得自己和普通群众没什么差别,随着活动的开展,看到身边党员你争我赶的劲头,自己也坐不住了,主动和村里的困难户结成对子。这次帮扶不再像以前给点钱就算了,而是教他怎么种地,并督促他种好地、施好肥,今年他家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一见到我就感谢我,我告诉他,要感谢就感谢党吧,是我们党领导的好。”三十家子村普通村民深有感触地说:“创先争优使村里发生了大变化,村里把防渗渠修到了地头,浇地方便了;巷道全垫上了沙石,走路方便了;发展订单农业,村民富裕了,村干部和党员给我们村民承诺的一些事,现在也都办到了,老百姓都很高兴,也很感激,原来对干部的看法也没了,不自觉地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我希望这样有利于群众的活动要经常搞下去,让老百姓得到更大实惠,让日子越来越好!”

  与群众互动交流,让群众表达心声。在组织评议中,不只让群众来评价,还增加与群众互动问答的环节,给群众话语权,请群众提问,由干部解答,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对创先争优的观点、意见和建议。乌敦套海镇三道沟村村民李宝才问镇党委书记杨宝森:“在新的一年,镇党委、政府在农牧民增收上有什么新打算?”杨宝森回答:“结合我镇实际,我们将以建设农牧示范大镇为目标,划分有机水稻种植带、旱作农业种植带、膜下玉米种植带三个种植带,加大政策扶持,到明年完成设施农业500亩,同时,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发展貉子、狐狸等特种养殖业,组织技术人员上门培训指导,争取到2012年末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海拉苏镇道老毛都嘎查牧民乌力吉贺希格问镇党委书记鲍金龙:“我们牧区文化事业发展落后,多数嘎查没有活动场所,牧民文化生活单一,下一步镇里如何搞好牧民的文化生活?”鲍金龙回答:“一是加强牧区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投入,抓紧落实嘎查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完善场地(室),购置各类设施,为每个嘎查草原书屋订购各类书籍期刊、配备音像制品,开办农村牧民技术培训班等。二是重视牧区文化活动开展,以镇综合文化站、嘎查文化室为阵地,每年承办一些那达慕、祭敖包等民族文化活动,组织民族乐器、歌手大赛等,吸引牧民群众参与。”通过一问一答,群众说出了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看法,对干部有没有把群众疾苦放在心上进行现场评判,达到了通过评议推动中心工作的目的。

  干部带头抓落实,办好群众的事。“群众评议是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验,群众的满意度不只体现在评议结果上,更应体现在干部实绩中。”翁牛特旗旗委副书记、代旗长南振虎在评议座谈会上说。针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旗委把农牧民党员群众的体会、观点和意见作为开展干部下基层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组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建联系点5033个,结帮扶对子13万个。乌敦套海镇提出“吃一顿农家饭、听一段真心话、抓一件实在事”,组织120名党员干部走访慰问嘎查村困难农牧民,调查了解他们吃、穿、住、医情况,抓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不漏掉一户困难群众。全旗党员干部在下基层中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3.2万件。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创先争优,‘创’和‘争’的是一份干劲,机关干部创先争优就要将群众反映的、期盼的问题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用自己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帮助群众克服最难克服的困难,办好群众最想办好的事情,让群众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 赵静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