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了解到,人大代表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达到100%。从反馈情况来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代表议案8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有6件列为议案。这6件议案分别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和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对王丹等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在认真调查研究后答复: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是十分必要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条例列入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2008~2012)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计划。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立法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使《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早日出台,实现自治区就业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20件,其中408件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其余12件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办理。到2011年8月,这42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大多数代表对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记者 徐亚军 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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