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本网讯 2月19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雷•额尔德尼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罗啸天、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呼尔查、杭桂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杭桂林关于各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仑作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决定将通过后的各项决议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审议、表决。 (内蒙古新闻网 安华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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