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主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民族出版产业,建设国家蒙古文出版基地,加强版权保护。’我认为,加大对民族语言出版物的支持力度,是内蒙古建设文化大区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李树榕说。
她认为,“文化安全”和“文化利益”是加大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内蒙古有八千里边防线,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北邻蒙古国,东北邻俄罗斯,不同国度、不同地域、不同意识形态文化的相互影响、相互交流和相互渗透,使得内蒙古文化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其中,“文化安全”、“文化利益”是必须要关注的重点。
她说,目前民族语言出版物、民族语言音像制品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从质量还是从数量上看,少数民族语言影像制品都还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扩大的精神需求。把加大边疆少数民族语言出版物与占领对外宣传主阵地联系起来的意识,尚不够自觉。
“近些年,自治区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城镇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牧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活富足,边疆各族人民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等等,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民族语言出版物做好对外宣传。”李树榕说。
她建议,要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保护非物质遗产的高度来重视民族语言出版物的发展。在鼓励民族语言出版物拼搏市场的同时,国家应加大对其扶持力度,以抵御各种外来的、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思潮的渗透。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出版能力和影像制品的制作能力,即要特别重视高质量的民族音像出版在文化安全和文化利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尤其是民族语言翻译的影视作品、民族歌曲、晚会光碟等等,无论出版的数量和制作的质量,都要上档次、上水平,尽最大努力满足边远牧区消费者的需求。(记者 戴宏)
点击进入:2012自治区“两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