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如何使这一战略思想、战略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健全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无疑是可行的具体措施之一。”政协委员、民盟内蒙古区委副主委姜月忠呼吁。
2004年,我区开展了工业企业特派员工作试点。2009年,自治区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在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科研人员立足产业发展前沿,努力促成其与企业的有效对接和联合,并参与企业技术开发,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区有300多名企业科技特派员活跃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之中。
姜月忠说:“几年来,这项工作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他说,这项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工作模式、人员待遇等方面还没有统一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实施。大多数中小企业无力加大科研投入,不能有效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自治区级科技人才大多集中于中心城市,科技人才“上浮”和“下需”矛盾突出。一些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企业特派员,由于承担了很多教学和科研任务,不能有效深入企业一线。“冠名”和“戴帽”形成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也难以完成工作任务。
姜月忠建议,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动员、组织更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要健全激励政策,完善工作政策体系,如明确科技人员的职务、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以红股等形式,对做出贡献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他们与驻点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要抓紧建立针对企业创新的人才供需信息系统,及时发布企业技术、人才需求信息,科研院所、高校的成果和人才供给信息。要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开展专门服务,形成自主洽谈、双向选择、签订协议、集中备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