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得到优化,对“三农三牧”、社会保障、文教卫生、促进就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大。依法理财的理念不断增强,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分配的规范性、公开度及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执行的严肃性需继续增强;一些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超收收入的使用需进一步规范,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管力度需继续加大;部分地区财政困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需不断提高等。
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安排,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所提出的加强财政工作的措施符合自治区实际,可操作性较强,建议大会批准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为全面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任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加快实施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步伐。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区。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稳增长、保增收的工作要求,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改善民生、“三农三牧”、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重点支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调整预算,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各级政府债务管理,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超预算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税收优惠等重大事项决定的程序和办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及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完善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提高困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