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两句话引起网民强烈关注,他们联系不久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翻番”规划,发出了这样的期盼:这些顺应民意的惠民“涨工资”改革目标,如何才能落到实处、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提低”更要“控高” “倍增长”不能“被增长”
【网评】在门户网站上超过160000名网友参与有关如何减少收入水平差距的调查显示,22.6%的网友认为应提高工资标准、并设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不久前公布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扩大,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金融业为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为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1。而在上世纪80年代,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只为1.6—1.8倍。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认为,工资的“提低”事实上应该和“控高”相结合,更加注重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性,调控部分国企高管过高薪酬和某些收入过高行业的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努力缩小收入差距,防止居民收入“倍增长”成为统计上的“被增长”,避免惠民政策成为“纸上画饼”。
不让CPI“偷”走幸福感
【网评】“工资”涨得虽快,却也跑不赢CPI。不少网友认为,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间自己的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增长感”却没多少,高企的CPI“偷”走了自己的幸福感。
深圳网友“家在清风雅雨间”认为,虽然工资增长了,但是却感觉“口袋里面的钱越来越不顶事了”。希望政府能关心百姓的“钱袋子”问题,涨工资更要涨幸福指数。
【调查】自四川来长三角地区打工的王树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去年工资从2500多元涨到2800多元,但是房租从100多元涨到200多元,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从八九百元涨到了1200多元,“每个月能存下来的钱反而少了两百来块。”“涨不涨工资是一方面,关键是购买力是不是增强了。”
【建言】代表委员认为,要真正使居民有“增长感”,除了要让工资外收入和福利也一起上升外,还需要调控物价,让工资倍增的实惠落到实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反弹。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东华大学教授严诚忠认为,惠民政策提高了百姓的期望值,要让这样的期望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幸福,不仅仅是数字绝对值上的增加可以解决的。“要提高职工工资,更要减少居民工资‘毛增加’和幸福感‘净增加’之间的差值,不要让CPI绑架了百姓的幸福感。”
体制内外“涨”声都要响起来
【网评】上海网友“方向明”认为,职工收入增长的难点在于如何提高非编制内、非事业单位、非公务人员、非央企人员的收入水平。还有网友担心,体制内职工能受益于政策,但体制外职工就被“遗忘”。
此外,新浪网友“格式化”认为,除了要使体制内和体制外职工都得到实惠外,对企业而言,本身并不具有承担高人力成本的职责,“倍增长”会成为小微企业的“不可承受之重”。
【调查】记者在东部地区采访发现,一些企业对“职工工资增长”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随着物价水平的走高和部分行业“用工荒”的连年出现,企业用加薪手段吸引员工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成本增加、汇率变动、税负偏高等因素,企业又在员工增收方面“力不从心”。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康厚明认为,职工收入提升是整个收入结构调整的一部分,政府能掌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人员收入,因此要防止“政府能掌握的部分涨,而私营企业不涨”的现象,应通过推行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强化“体制外”职工工资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以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如果一味地要求增加职工的收入,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只‘加压’不‘减负’,很多中小企业利润微薄,事实上难以承受,这对实体经济也是一个打击。”宗庆后建议,政府在为职工“涨工资”的同时,也要给企业在税收、物流等方面减减负,保护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记者周蕊、周宁、秦亚洲、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