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2012年全国两会 > 人物声音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李竟先:馒头等生活必需品应免征增值税
内蒙古新闻网  12-03-07 15:32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网  
 

李竟先委员。人民网记者张雨摄

  面条、馒头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不断提价,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个人收入增长远追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针对这一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竟先建议生活必需品应免征增值税。

  李竟先给记者看了一组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字:《2001年至2010年食品价格指数、恩格尔系数表》显示,自2001年至2010年10年间食品价格累计升幅为64.87%,其中,2007年至2010年食品价格累计升幅为38.70%。2011年的食品价格指数大约在113左右,按此测算,2007年至2011年5年内食品价格升幅约为56.73%。也就是说2007年至2011年5年内食品价格升幅相当于2001年至2010年10年内升幅的87.45%。

  李竟先说,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政府应从让利老百姓,服务民生的角度着眼,降低恩格尔系数、降低基本生活成本、提高国民幸福指数,让发展成果由国民共享,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李竟先提出四点具体建议,包括对农业初级产品免征增值税;对简单加工的食品如面条、馒头、肉丸等免征增值税;对水、电、煤气的使用按照家庭人数制定额度,在额度内免征增值税和对其它规定的生活必需品免征增值税。另外,对家庭购置首套小户型住房实行免征契税的同时,李竟先表示应将房屋交易产生的其他税收补贴给购房者。

  简介:李竟先博士,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民盟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记者张雨)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森林卫士备战“春...
购农机 备春耕
包钢跨入千万吨级...
黄河内蒙古段今年...
草原上开来廉政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宣誓
设施农业开启中国北方新“春耕”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