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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流动人口犯罪得重视了
内蒙古新闻网  12-03-07 15:33 打印本页 来源: 检察日报  
 

甄贞

  “目前,流动人口犯罪已占各地犯罪总数70%以上,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甚至达到90%之多。”3月6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委员在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发言呼吁,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需要加强社会管理。

  甄贞调研发现,流动人口犯罪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地,发案人群来源地也相对集中。这类犯罪特点明显,主要集中在侵害财产权、侵犯人身权、妨害社会管理等方面。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压力,已成为制约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甄贞看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扩大,导致流动人口心理失衡。部分流动人口综合素质较低,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加剧了失落感和不满情绪。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滞后,导致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也是重要原因。

  怎样有效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甄贞说。她还提出提案,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职责、经费、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提供法治环境。

  “与此同时,要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提高其职业能力素质。流动人口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基本问题得到解决,就能增强其归属感,减弱其不满情绪。”

  甄贞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建议向全国推广“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也要改变观念,把管理体现为服务。(记者贾娜)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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