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郭占春
本网北京讯 “高速公路对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大力发展全国性高速公路网络的同时,应保证其他等级公路同步发展,让普通公路成为公共财产,真正把公路放在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的位置,全面提速实现‘免费公路时代’”。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郭占春提出关于“将非高速国道和省道还道于民”的提案,呼吁让公路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服务。
郭占春经过调研发现,2011年,我国在公路运输费用支出的构成中,燃料费和过路费过桥费分别占到运输费用的40%—45%和20%—30%,路桥费从收费公路的里程和数量上都远远高于欧美、日本等国家,成为推高物流成本的主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95%的高速公路和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在收取过路费。以我区为例,2010年收费公路主线收费站共有307个,除属高速公路的21个收费站以外,尚有一级和二级公路收费站277个。如此密集的收费站,加上高额的收费标准,导致许多货运车辆不得不铤而走险,通过超载、绕道行驶、伪造部队车辆等方法偷逃过路费,造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郭占春建议,首先,要取消公路不合理收费,并公示收费站撤销时间表。其次,燃油税必须做到“取之于车,用之于路”,依法征税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做到公开透明。第三,将已有国有非高速国道、省道恢复为非收费公路,并严格防止普通公路收费取消后,出现“普通转高级”或“公有转经营”的现象,保障建立完善、无障碍、零收费的公路网络。(内蒙古日报记者 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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