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讯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为重点处理建议。2011年开始,国家在八省区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五年为一个项目期,每年拿出134亿元用于草原生态补奖。
2011年,国家给我区共安排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10.2亿亩,国家总投资40.4亿元,自治区政府配套资金10亿元,全力推进补奖政策的落实。郭健代表用一组数据解读了这一农牧民期盼的好政策:“我区共有146万户、534万人享受到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截止到今年2月底,已有132万户农牧民开始领取了补奖资金,剩余资金要在3月底以前全部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对生态严重恶化丧失基本生活条件的地区,我们有序开展了牧民转移安置试点工作,去年,共安排5000人的转移安置试点,每人补贴8万元。
郭健代表希望媒体准确理解禁牧的含义。他说,我区实施的禁牧是“阶段性禁牧”,是以年为单位,以5年为一个周期,阶段性地对草牧场实行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而不是永久性禁牧。阶段性禁牧期满后,如果草场没有达到可利用的程度,还要继续实施阶段性禁牧保护;如果达到可利用的程度,由农牧民按照草畜平衡的原则进行合理利用。(内蒙古日报记者郎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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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自治区在草原保护和建设方面的总思路是:“保生态、保收入、保稳定、保供给,完善草原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队伍建设”。所有的具体措施都会紧紧围绕这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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