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啃老”,这两年的社会讨论已经不少了。本次两会上,又有人提到这个话题。据调查显示,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所以,政协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称,应激励啃老族自立自强,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3月12日《广州日报》)
于是,“委员呼吁取消啃老族福利”这个标题,引起广泛热议。而细看景天魁的建议,发现这未免有点标题党的意思。景天魁建议加强对青年人的励志教育,社会团体多开展“一对一”的帮教活动。针对毕业生开展积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督导,大力促进就业和创业。
这个备受关注的“取消福利”,主要是针对“屡次拒绝就业建议,长期赋闲在家”的年轻人。估计其初衷是,鞭策那些不思进取,屡教不改,长期窝在家根本不想自立的“不孝子”“寄生虫的”。而建议“取消福利”,也是着意激励,而非惩戒,可谓用心良苦。
只是说实话,恕我孤陋,还真不知这种赋闲的啃老族都享受了哪些“社会福利”。看网上争得热闹,也较少涉及这个问题,想来大概是一些特殊群体的低保、补贴之类的吧。而这类补贴也一般是针对老年、残障或其他生存能力较低的底层人群,按目前的社会保障力度,年富力强有工作能力而无工作,赋闲啃老一族,按说未必被收纳入这本就不甚完善的社保范围。啃老族们,主要还是啃的父母那点老底儿,并未直接啃到多少“社会福利”。也就是说,哪怕真采纳了这一建议,取消了这部分福利其实对啃老族而言,也是不痛不痒,并无大碍的。从政策效果上讲,此举意义寥寥,应对啃老综合症,是拔错了脉。
而且,希望立法来消灭啃老的,这也并非首创。大约在去年此时,江苏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曾有过这方面的努力,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但是,此举当时也并未获得一致赞誉,有人认为是立法的泛化,是对立法资源的浪费,而且关键在于毫无可操作性,啃老到何种程度涉嫌违法,独立生活能力如何界定?那些无视义务,完全不孝的子女,其实早有相关专业法律接管。啃老主要还是个家务内政,而且是仁智自见的事,法律还真不好完美介入。
其实,还不光是法律困境。比如,传统意义上,中国的家庭财产的物权并不甚明晰。这就让立法的基础显得有些混沌。再者,“啃老”传统还涉及到家庭伦理亲情,立法拒接啃老,在“舐犊之情”面前也显得突兀。这是当初江苏立法禁止啃老时面临的困境,时隔一年。你会发现,景天魁的建议所面临的问题还是上述的老问题。
拒绝“啃老”不如避免“啃老”。从网友反馈可以看出,很多“啃老”并非自愿,而是承载着不得已的无奈和辛酸。就业问题,工资问题,物价问题,婚姻问题,各种问题经纬交错共同织就了啃老之网。要避免“啃老”,必须综合解决以上对年轻人造成困扰的各种社会问题。立法禁止或者取消福利,都开错了药方。
倒是宗庆后代表此前的建议,比较靠谱。他真正站在了年轻人的角度,看到了他们刚踏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工薪收入相对较低,存在收入低、压力大的现实困境。建议为了更好地缓解新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新就业人员收入,降低负担、增强保障,为国家经济建设培养有生力量。提议“用人单位在承受能力限度内,提高新就业人员的起薪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调整”,“新就业人员应免五年社保”、同时五年内通过国家和企业补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这些减负增收的建议建言的政策细节,才是终结“啃老”的良方。(李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