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清水河县司法局党支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出色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提素质、树形象,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着力点”
强化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水平。局党支部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原则,及时制定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以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双学”活动。采取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集中辅导与自学、写心得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的创新学习形式。反思学习方法、研究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学习成果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培养典型,提升党员干部献身积极性。局党支部注重典型培养,通过典型引领,使活动创有方向争有目标。注重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身边的人,把那些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勇于爬坡、敢于破难的人,树立为大家熟悉、易于了解、贴近生活的学习榜样,做到学有标杆、干有榜样。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支部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
强化创争,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局党支部把抓“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创建党员示范岗。为激发全局党员的生机和活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在党支部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共产党员亮出“身份”,佩戴党徽或工作牌,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建规范、重监督,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为“指引点”
强化组织,开展争创工作。按照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局党支部成立了以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室人员,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的部署。
明确责任,推行承诺制度。严把承诺关,以在全体党员中推行承诺制作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承诺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对党员干部的承诺严格按照局各股室(所、处)职能职责严格审核,承诺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有具体的内容,具体的措施,确保了活动效果。
注重活动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中,局党支部牢牢把握干部这一活动主体,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把活动面拓展到全局干部,使活动全面化。同时,注重干部的思想教育,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和对先进人物的宣传学习,提高干部的认识和对“创先争优”活动重大意义的了解,随时保持干部“创先争优”的政治激情和工作热情。
规范活动程序,定期开展讲评活动。为了确保活动效果,局党支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自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局党支部每季度召开讲评专题会,听取党员干部对工作、对承诺事项完成的情况、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党支部书记对每个党员干部都进行点评,实事求是的肯定成绩,提出不足与今后努力的方向。全局党员干部在汇报和点评结束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评优投票,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局党支部充分利用评优结果,以优秀为榜样,带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把评优结果作为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动真情、办实事,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为“落脚点”
深化载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3件,调解成功1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民转刑案件19件,制止和避免集体上访9起,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忠于职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帮教责任人,加强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局党支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成立了“司法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按照“组织推动、党员参与、专业服务、群众受益”的原则,凝聚党员力量,统筹党员资源,激发广大党员做法律服务的带头人、做服务民生的引路人、做化解矛盾的热心人,更好地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努力为法治清水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清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