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根河市司法局在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中,紧紧围绕“三解三促”(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要求,将“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与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相结合,组成5人工作组,先后深入到金河镇、阿龙山镇、满归镇、森工办事处、好里堡办事处,开展了“访民意、送法律、送温暖”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内容、行动、效果”——三准备,思想上高度重视
丰富活动内容。在内容上,要求党员干部到基层接待信访,采取现场办公、现场解决的方式,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一线;科学设计并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准确反映问题;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注重实际行动。在行动上,要求领导干部要轻车简从,真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蹲点调研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零距离接近群众,面对面接待群众,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愿望和诉求,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强化活动效果。在效果上,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困难保民生、化解矛盾促和谐、扎扎实实帮群众,切切实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时间、责任人、本职”——三第一,行动上及时贯彻
第一时间落实,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继全市“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动员大会召开后,本单位及时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发简报信息,在网站、电视台和调频广播上广泛立体宣传,做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到位,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配合。
第一责任人到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好头、起好步,是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司法局局长身先士卒带领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司法干警深入一线,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第一职能发挥,突出行业特色。下基层活动最终的落脚点是在“实”上,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的部门岗位职责,并做好《民情日记》的记载,突出实际特色,真诚为群众基层,强化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问计、问需、服务”——三落实,效果上体现实效
下基层“访民意”,问计于民。在走访阿龙山镇、森工办事处、好里堡办事处时,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乡镇、办事处领导、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和社区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了解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特别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在森公办事处,关炳刚局长首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及《法律援助条例》做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并结合根河市和森工地区的实际做了深入剖析,他强调:森工办事处处于城乡结合部,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导致社区矫正及人民调解工作压力相对很大,市司法局将全力提供支持,他同时对森工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前景表达了乐观的态度,并希望森工地区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能更好的为社会群众进行服务,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办事处领导、基层人民调解员也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想法。
下基层“送法律”,问需于民。为加强对我市的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卷宗,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水平,根河市司法局局长关炳刚带领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到满归、阿龙山、金河镇,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阿龙山镇圆满木制品厂社区矫正形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市司法局工作组组织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人员召开了社区矫正培训会,会议就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讲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卷宗统一规范,并就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此次业务培训会为我市谋划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最基层的依据,拓宽了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路,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工作组在走访满归、金河、森工办事处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及《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培训。此次“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共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60人次。
下基层“送温暖”,服务于民。在走访阿龙山、金河、好里堡、森工办事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时,向基层人民调解员了解基层网底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后,向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代表发放了印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字样的工作兜、雨伞及水杯、笔记本、笔等办公用品。同时,还表示:2012年要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对每个调解员所办理的优秀案卷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办案补贴。
此次“访民意、送法律、送温暖”活动的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党的十八大及根河市“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魏俊志 孙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