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全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
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7月27日,全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前一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听取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荣天厚同志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巡视员、自治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樊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从今年6月份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中央《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对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梳理,也建立了一些长效机制制度,一些地方还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宣传。但我们必须看到,目前各地区各单位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有好有差,总结的成果还不够多,行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这项工作还需要下大的功夫、花更大的精力、做更多具体细致的工作。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必须以足够的人力、精力和物力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的完成。
会议强调,长效机制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距离中央9月底前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抓紧落实,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一要更加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明确要求,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客观要求,是工作本身的现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避免和克服“认为党内的长效机制比较多,创先争优活动重在让群众得实惠,建立长效机制是重复的、没必要的,思想上不重视”的倾向;避免和克服“认为长效机制建设是上级部门顶层设计的事,与基层无关”的倾向;避免和克服“认为长效机制建设就是完善制度,忽视制度的创新”倾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下功夫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能够延续。二要准确把握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长效机制建设,需要我们把握好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要从创先争优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上、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工作大局出发,研究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自治区初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创先争优与中心工作融为一体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保障机制;认真总结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有效做法,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推进机制;认真总结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做法,建立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总结示范群体创建、典型选树等有效做法,建立完善先进典型选树表彰机制。同时,每个党支部要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三要坚持正确的长效机制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在具体操作中,要结合实际,注意坚持“四个结合”、做到“四个下功夫”: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增强长效机制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克服“只调查不研究”、克服“闭门造车”现象;坚持立意与选择相结合,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一定要符合实际,统筹考虑机制体系及各要素间的取舍,避免“面面俱到”和“复杂化”;坚持主脉与边界相结合,在有效整合上下功夫,避免“把长效机制建设做成各项制度的简单叠加”,力求使机制建设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模式与非模式相结合,在创新完善上下功夫,继承以往党内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创先争优的新机制新方法,解决创先争优部分机制制度“缺失”或“不到位”的问题。四是要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融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于一体的具体工作,既要“说在嘴上”,更要“写在纸上”。各地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和指导,带头研究、带头推动,要给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以人力、物力和必要的财力支持。要抽调更加精干的人员,组成专门的写作班子,发挥好组织、宣传、党校、党建研究会等部门理论研究的优势,集体研究、共同攻关。要坚持宣传推动,充分运用报刊、网站、简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献计献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已建立形成的机制制度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机制制度符合实际,赢得群众认可。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区表彰大会精神,抓紧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要认真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前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谋划安排好这两三个月的工作,以“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善始善终抓好创先争优活动。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抓好总结收尾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于8月20日前向自治区报送活动总结报告,适时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或总结大会,推出一批特色成果,为全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自治区各盟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高校工委、国资委党委、非公经济党工委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