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1年阿尔山市法院被盟纪委、监察局命名为“兴安盟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这份荣誉的取得得益于阿尔山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廉政教育筑牢“防火墙”
“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安魂”。阿尔山市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努力把廉政教育渗透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开展对干警政治理论教育、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的学习,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最高院“五个严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三项规定”为重点,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执行“九项制度”、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开展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廉政制度搭起“护廉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发挥制度的制约保障作用。近年来,阿尔山市法院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成为了反腐倡廉的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庭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制度格局,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探索完善审判人员与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制度,通过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政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助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廉政监督打造“安全港”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廉政监督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阿尔山市法院始终坚持加大廉政监督工作思路,从源头上构建起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流程,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加大廉政监督,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有效阻断岗位风险。完善导诉台建设,加大对导诉台执勤干警的监督,增强干警文明礼貌用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渠道。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工作,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保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发挥效能监察作用,严肃查处干警在工作日不穿工作服、中午饮酒以及旷工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院整体队伍形象。(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