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鄂尔多斯市东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新民
“企业的宗旨就是让职工过上小康生活。”从这掷地有声地话语里,可以感受到丁新民这位共产党员的情怀。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8年,丁新民从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的岗位上走进商海,组建了东方路桥公司。企业成立之初,丁新民就常常说:“职工生活好,企业才能发展好。”他不仅在政治上关心职工,在生活中也无微不至地关怀那些从事公路桥梁施工的各地民工,被亲切地称为“庄户人”。丁新民先后捐款数十万元,给民工购买工装、建宿舍,同时派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还补贴民工伙食费,保证每天吃到肉。他从不拖欠民工工资,还给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
2002年,丁新民在民工联队成立了党支部,使245名民工流动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还在民工中发展党员20多名。
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丁新民每年投入民工联队建设专项帮扶资金达3000万元,多家民工联队由初来时的“锹头队”,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
路修到哪里,党旗就飘到哪里;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就做到哪里。丁新民在企业内部设立了东方路桥光彩事业基金会,确立了“与员工共荣、与合作者共荣、与竞争者共荣、与社会共荣、与自然共荣“的理念,先后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近3亿元。(记者王玉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