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高保障民生的质量和为民水平。
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扎实推进人社政策落实
坚持创先争优与“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紧密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人社政策落到实处。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颁布《就业促进条例》,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实施12项促进就业计划,明确普通高等学校蒙语授课毕业生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行业就业发展指导意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对城镇新增就业、失业、技能培训等9类人员推行实名动态管理,促进充分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待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15.4万名“五七工” 、18.5万名国有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20万名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统筹。全面启动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人才工作方面,制定出台“草原英才”工程政策,积极推进“百名院士柔性引进计划”,“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511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专项工程。组织开展“杰出人才奖”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引进,开通运行内蒙古国际人才网,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进作用
始终把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效能、树形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先进信访窗口、争当优秀信访干部”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班子建设上,切实加强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基层单位党组织强化学习教育、强化科学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比学习好、比创新多、比党性强、比作风实,提高人社部门班子自身科学发展水平。在窗口建设上,组织引导基层窗口单位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展板等途径,公布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设立党员先锋岗、岗位责任牌和咨询服务台,党员佩戴党徽、工作卡,亮身份、亮岗位、亮责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效能。在作风建设上,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员培训工程”、“窗口单位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创为民服务品牌,争当为民服务先锋。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上,组织机关单位和广大公务员“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和素质,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在服务基层上,选派处级干部到基层联系点蹲点挂职,组织机关公务员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开展就业服务部门党员干部与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结对帮扶活动,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仆形象。通过开展活动,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单位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表彰,白青峰、张金马、高鹏博、祈春洁、张春莉等同志被评为全区“十大法治面孔”、党员先锋(示范)岗、“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在全区人社系统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
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把创先争优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建立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党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三会一课”、推行“一会双讲三评”,建立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定期组织中心组(扩大)读书会。制定党组织晋位升级机制和党员承诺践诺机制,组织对标定位、晋位升级,把创先争优融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选树典型、评选表彰工作,使党员干部学有方向、赶有目标。二是建立党员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联系点工作制度,要求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向群众通报工作、舆情收集分析、群众评价等制度,推动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主题实践活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管理、群众监督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加强目标责任的运行监控、考核评价,推进服务标准化制度建设。出台机关单位为民服务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公务员岗位责任、责任追究、定期通报、服务承诺等制度,完善群众评判监督公务员机制。依托“金保工程”,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