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书写草原文明新篇章
《鄂尔多斯婚礼》剧照。
三大主源研究确立草原文化地位
2004年,自治区提出并设立草原文化研究工程,将其作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的重大学术文化建设工程。该工程同时获准立项为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
2004年至今,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先后组织实施了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一、二期工程,取得了较大研究成果,特别是“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的提出,为内蒙古的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草原文化研究工程首次将草原文化作为整体研究对象,认为其同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一样,以不同的生成元素、存在方式与文化品格影响了整个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进程,在中华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做出过重要的历史性贡献,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动力源泉之一,是中华文化的三大主源之一。
把草原文化“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核心理念由学术领域引入社会领域,使其融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历史进程中,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使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在国内外得以迅速彰显,提升了内蒙古的文化软实力。
已连续举办9届的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主题论坛,现已成为国内草原文化研究领域的品牌论坛。中国蒙古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草原文化分会,更把草原文化研究推向了国际学术领域,有力地推动了草原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
5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百姓
截至2011年,全区已建成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13个、文化馆116个,乡镇苏木和街道文化站989个,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376个。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实用便捷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村(社区)5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全区文化事业财政投入72.5亿元,较“十五”时期增加53.85%。图书馆、文化站财政拨款由1.23亿元增长到4.19亿元,增长了3倍多。两馆一站总建筑面积由30.1万平方米增加到67.4万平方米。
目前,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乌兰恰特等一批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已投入使用。呼伦贝尔、包头、赤峰、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阿拉善等盟市图书馆新馆建成,面积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修缮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项目实施顺利,全区有1027个(合并建设910个)乡镇苏木文化站列入规划,国家建设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全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治区分中心1个,盟市支中心3个,旗县支中心96个,苏木乡镇服务点369个,嘎查村服务点6414个,服务人口突破100万人次。建成草原(农家)书屋1万余家,覆盖所有行政村(嘎查)。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7.4%和96.2%,全区108家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免费开放。
3项文化遗产吸引全世界目光
今年6月29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元上都遗址提名项目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成为我国第30处世界文化遗产,第42处世界遗产,实现了我区世界遗产零的突破。2009年9月30日,蒙古族呼麦成功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5年,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我区深入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通过挖掘保护民族文化资源,摸清自治区文化资源家底。前不久公布的全区文化普查结果显示,到目前,我区共发现文化资源19个大项目、134427个具体项目。我区还在国内率先设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组织实施内蒙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数据库、蒙古语语料库等工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
目前,我区基本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5级名录体系的建立,6级名录体系开始形成。已公布的国家级项目有63个,自治区级项目299个,盟市级项目726个,旗县级项目1723个,乡镇级项目59个。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6名,自治区级传承人280名,盟市级传承人1477名,旗县级传承人2209名,乡镇级传承人10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