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政策向民生倾斜,财力向民生集中。从教育到就业,从居民收入到社会保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决了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民生福祉与社会建设如影随形。如果把幸福比做一株植物,那么社会建设就是这株植物成活的环境和条件。加强社会建设,就是要建设好社会软环境,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的阳光、空气、土壤,这样,才能让幸福的花儿绽放枝头。
社会建设只有为百姓幸福提速,才能实现与经济建设的统一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任何地区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领域也会出现不公平现象。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百姓的幸福感自然也是无本可依。只有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理顺分配关系,把“惠民”工程做深做细,才能真正推进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为百姓幸福提速,最佳方式就是以民生为导向,多为群众办实事,帮群众解决困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社会各项公共事业的建设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公正规范的行政行为,完善平等的公共服务,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至关重要。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我们各级各地政府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的同时,更应该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幸福”落在实处,才能实现社会建设的提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推进社会建设,不能忽视“底层民生”和“热点民生”,要关心最基层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激发社会活力,增进人民福祉,实现社会建设的提速,实现其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同步。(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