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初提出的“强区富民”,到“十一五”提出的“富民强区”,再到如今“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内蒙古发展思路变化的深刻含义不言而喻:发展为人民,民生大如天。
各种数据都在显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内蒙古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连续攀升,115万贫困人口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居全国前列,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
在以往民生投入1800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内蒙古各级财政民生投入达到1956亿元,主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增长都在20%以上。投入1168亿元资金,为百姓办好“十二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各族群众普遍受益。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0408元和6642元,由2002年的全国第29位和第22位上升至全国第10位和第15位。
“民生工作一定要实打实,一定要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决策者的声音温暖着每一个人。
民生之本:就业总量持续增长
对于老百姓而言,就业,意味着什么?
“有了工作,日子有了着落,我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集宁区下岗女工乌云,在政府帮助下进入环卫部门实现二次就业,工资虽然不高,但加上低保补贴,生活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
就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能否成功就业,关系着一个家庭生活条件的改善程度,更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稳定。
在总体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就业服务部门通过援企稳岗、技能培训、鼓励创业、转移就业、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举措,分别对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人员、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低保对象、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了分类帮扶,着力拓宽全民就业创业渠道。
几年来,全区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局势基本平稳,2007年至2011年,内蒙古城镇新增就业121.4万人,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1%以内。
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设立创业发展资金,并安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计划等各类经费1.6亿元,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为了促进农牧民工组织化转移就业,内蒙古还加大农牧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投入3000万元扶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24.5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43.1万人。
民生之重:教育免费普惠百姓
2012年,一项新政策的出台,使全区82万个家庭减少了一笔不低的开销。
今年开始,82万名高中阶段的学生将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的“两免”政策,这一项民生新政的投入为20亿元。
内蒙古是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全区75个旗县130.7万名贫困生受益。
到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生已全部享受了“两免”政策。
2010年,内蒙古再次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生由500元提高到600元。当年秋季,政府再次提高汉语授课农村牧区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生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
2011年春季,内蒙古普通高中蒙古语和朝鲜语授课的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和普通高中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已经享受到了“两免”优惠,自治区财政安排了14亿元资金,为这些困难家庭的孩子每人每年免学费2000元,免教科书费用550元至600元,全区54.3万名学生获得资助。
教育投入的目标不容置疑:必须确保在2012年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4%。
民生之要:安居保障舒心惬意
家住包头市青山区北新街退休工人张均,两年前搬进了49.6平方米的廉租房,每月每平方米只需交纳1元租金。而在这之前,张师傅租住在一间旧平房里,夏天漏雨,冬天结冰,苦不堪言。搬进了新家,张师傅一家高兴得几天都没睡好。
从2004年开始,包头推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市里还启动了30平方米到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并逐年加速,已形成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比较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
而这一切,只是全区住房保障建设成果的缩影。
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全区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82.7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呈现出由平稳发展到快速增长的态势。
2011年,自治区本级共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6.41亿元,比上年增长80.3%;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2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改为提取土地出让成交价的5%到7%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同比增长80%以上,全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6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7万多套。
通过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适应城乡居民需求的多元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民生之盾:城乡居民后顾无忧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沿着这个思路,内蒙古通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2003年,内蒙古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底,全区95个农牧业旗县市区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2011年,各统筹地区普遍提高报销比例,住院封顶线均提高到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70%左右。全区参合人数达到1240.2万人,较上年增加26万,参合率达到94.07%。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46.3元。87.6%的旗县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以上。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0.7万人和886.4万人,230.9万职工纳入失业保险。
2012年,内蒙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为60%,人均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五保等多项社会保障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23亿元,对各地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按人均可用财力分类分档给予补助,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较上年增长12%,分别达到年人均4013元和2460元。
各项民生指标,实实在在。各项富民指标,不断攀升。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内蒙古下大力气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稳扎稳打地走好每一步。
如今,内蒙古民生为本,富民优先的发展步伐更加铿锵有力。因为,只有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内蒙古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奋斗目标。(记者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