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社会保障覆盖城乡
2002年:全区各级财政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29亿元。
2003年:全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5.1亿元。
2004年:各级财政拨补社会保障资金和抚恤福利救济费53.3亿元。
2005年: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47.2亿元。
2006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40亿元,同比增加7.5亿元,增长23%。
2007年:全区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51.2亿元,比上年增加37.6亿元,增长33%。城镇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平均提高20元,覆盖城镇低保对象75万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到85万人。
2008年: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亿元,比上年增加39.8亿元,增长26.2%,年内两次提高补差水平,城乡居民低保人均每月增加35元,年内两次提高补助标准,农牧民低保人均每月提高20元。
2009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2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3.9%,全区106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每人每月平均提高125元。
2010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29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5元和19元,每人每年分别达到3324元和159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77元,月平均水平达到1402元。
2011年: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23.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多项社会保障标准增幅都在10%以上。(记者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