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些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才能最终获得成功,而企业家要想获得成功,应该好好从雷锋精神中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全国道德模范、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总裁丁新民讲述了他眼中的雷锋精神。
走进东方路桥的建设工地,农民工的生活区像一个个军营,“到东方路桥干活儿,只要带一套牙具就行。”为实现对农民工兄弟的承诺,早在2001年,丁新民就提出了“东方金字塔”理论,“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就是东方路桥这个金字塔的基石,只有把根基夯实、砸牢,金字塔才能长久。”为此丁新民将农民工联队建设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工程”来实施,他率先在农民工联队成立了党支部,率先在农民工当中发展党员。2007年以来,集团每年投入农民工联队建设专项帮扶资金达3000万元,农民工联队由初来时只能完成年产值几十万元的“锹头队”普遍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有的已成为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公司。
丁新民提出,企业内部的质量标准要高于国家部颁标准一个档次,并创造性地实施了“工程施工实名制”,即各标段全部用项目经理的名字命名,谁的路段出了问题就由谁赔偿。2002年8月,集团承担了神华集团煤液化项目场平工程的施工任务,为树立形象,打开市场,丁新民以高出业主一倍保证金即600万元的承诺,表示如不能按期完工分文不取。为了这一诺言,丁新民亲临一线指挥。在他的协调下,工地兵分三路,人歇机不歇,终于提前两天拿下了工程。神华公司的领导称赞说,东方路桥是国内少有的具有较高施工组织能力的公路施工企业。如今,质量安全意识已成为集团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为,企业也荣获中国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安全先进单位”。
丁新民这样诠释“东方路桥”的含义,“我们修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有形的,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另一条是无形的,即体现东方美德、东方文化的精神之路。”
丁新民带头身体力行,使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就做到哪里。集团成立“东方路桥光彩事业基金会”,将集团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个人收入的3%作为捐赠基金。企业成立14年来,已捐助社会公益事业3亿元。按照丁新民的话来说,“这是东方路桥人必须具备的品格”。
“企业家学习雷锋精神,要学习雷锋的真诚。”丁新民说,“只有对员工、对客户、对社会采取真诚的态度,企业才能发展壮大。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人生最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