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
【第一篇】:中国之路在漫漫长程中再次进发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在不停地跋涉,中国共产党在不停地跋涉。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90多年的历程,新中国走过了60多年的历程,改革开放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
历史又来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今天的中国和世界,都将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再次进发。
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我们不能不拓展视野,把思绪扫向过去,把眼光朝向未来。
回望过去,如何看待这90多年、60多年、30多年的成就、探索和经验教训?面对现实,如何看待当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困难、问题、任务和挑战?
展望未来,10年、20年、40年……,如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开创新的更加光辉的未来?
不同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和思考,也许会见仁见智。但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过程论思想,把我们所经历的一切、把我们将要继续的一切,都当作一个不断发展中的过程来看待,我们很可能会立即有一种登高望远、豁然开朗的感觉,我们的思路也许能打得更开,许多复杂的问题也就可能变得不那么复杂了。
一、一切的一切,都作为过程而存在
当年,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里面论述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所作的变革的时候,曾经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及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
恩格斯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在这种思想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精深博大。它告诉了我们什么?
它告诉我们,整个世界,无论自然物质,还是人类自身;无论社会生活,还是意识观念,说到底,都是作为一种过程而存在的。从诞生、发展,到成熟、鼎盛,再到衰落、消失。任何事物,无不经历着这样一个发展演化的过程。无数事物,其内涵、特点、生存的周期会有无数的差别,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归根结底,都是无数个发展演化的过程。一个过程在发展,另一个过程又在酝酿。一个过程完结了,另一个新的过程又接着开始。无数的过程相互交织,此伏彼起;无数的过程前后相继,推陈出新。世界就在这无数过程的演化中,完成着无限的新陈代谢的生命运动。
这样一个过程,从短暂的现时态来看,也许不很明晰。但如果从漫长的历史眼光,甚至用天文学的眼光来看,一切就非常浅显明白了。按照大爆炸理论,宇宙诞生在大约137±2亿年前。而在50亿年前,太阳系还是一团弥漫的缓慢转动的气体云。至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它在约47亿年前诞生,由原始的太阳星云分馏、坍缩、凝聚而形成。经过早期分异阶段,地幔固结,原始地壳和大陆发育,形成大洋和大气圈。45亿年前,在受过无数的彗星和陨石撞击之后,开始出现生命。而人类,根据目前的研究,大约出现在200多万年之前。至于人类文明,出现的时间还不到1万年。再从空间来说,宇宙的大小为120亿-150亿光年,由大约1000亿个星系组成。不要说与宇宙相比,就是与太阳系相比,地球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天体。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从人类个体的眼光来看,似乎经历了多么漫长的时间,但从天文学的宏观、宇观角度来看,其实不就是微不足道的短短一瞬吗!
连地球都并非永久,其他一切,包括人类、社会、国家、思想,更何来永久?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过程!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过程论思想,从根本上界定了世间一切事物的历史方位,为我们在许许多多问题上解疑释惑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依据。
既然一切都是过程,世界上就不可能有任何绝对的东西、永恒的东西、达于顶峰而至高无上的东西。对任何物质来说是如此,对任何社会和国家来说是如此,对任何政治力量来说也是如此,对任何思想理论来说当然也同样如此。
在这样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面前,我们有可为之处,也有不可为之处。
可为之处,在于可以发挥人类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断由浅入深地认识事物、认识世界,积极主动地改造事物、改造世界,使外部世界朝着人类所需要和期望的方向发展,并尽可能地延长某些事物的生命周期。
不可为之处,在于我们无法追求任何终结的东西、最终的东西,也不可能守护任何固定不变的东西、停止在任何所谓至善至美的水准。一切都在发展变化之中,一切也需要不断地发展变化。
所以,一个党也好,一个国家也好,一个民族也好,我们所有的生命,不在于静止,不在于停滞,不在于故步自封,不在于畏缩不前,而在于始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始终保持生命的动力和活力。
当然,过程论是与阶段论结合在一起的。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发展演化的过程,但在这过程变迁中,随着事物的出现、发展、成熟,及至走向衰落,一般都会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来。在不同的阶段上,事物的成熟程度,以及他们的特点,甚至在某些质的规定性上,是会有不同甚至很大差别的。从宏观甚至宇观的角度来看,这些特点和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在现实中需要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时,就不能大而化之,忘记了它们的阶段性。如果忽略了这种阶段性,有时候会造成本质认定上的错乱,有时候会造成阶段区分上的混淆,在实践中都会造成不应有的错误和损失。因此,当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过程论思想时,还必须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段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