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过去通常讲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报告突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是对近年来各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实践的总结,意味着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并列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等各方面的需要,使人的体力和智力等各种潜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当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的本质要求。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就是实践科学发展。同时要认识到,一是人们在满足生活需求的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一定的社会问题,产生一系列社会矛盾,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和冲突。二是随着物质生活的满足,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社会生活发生在个人与家庭、与社会、与群体、与社区的交往以及各种各样的公共活动,它以物质生活为基础,以社会交往为核心,以精神满足为目的。三是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会引发社会反抗。平等和稳定从来就不是分开的,社会管理包含了既促进社会公平,也保证社会稳定,这就要求在改善民生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
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并提出了“两个体制、一个体系、一个机制”,即社会管理体制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体制是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和定位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怎么去界定呢?一是政府和社会的利益关系,包括通过税收的角度,通过法律法规来界定。二是政府在涉及利益关系中的决策模式。比如说政府决策是政府和公众决策,还是政府通过告知的方式让公众知道决策,还是让公众直接参与决策,等等。决策模式不一样,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一样,管理方式也不一样。三是政府和社会在公共事务中的分工与合作,主要涉及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在社会服务供给中的制度安排。
社会管理体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正确处理权利和责任的关系,二是利益和风险的关系。这个问题上政府的权利越大,责任越大,计划经济体制就证明这一点,利益越大,风险会越大。
理想的社会管理体制由五点组成。一是完善的法律环境,二是合理的利益格局,三是由社会动员的公众参与,四是政府确保基本的公共服务,五是政府确保社会不能提供的必须由公共部门介入。理想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政府能不介入的就不介入,能交给社会管理的就交给社会去管理。
报告中多次提到基本公共体系建设,并强调我国的城乡发展差距和人民收入差距依然很大,这就要求凸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的意义。政府要通过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应该享受的人都能得到,但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不一定全是政府,要建立多元的供给体制,包括政府提供、社会提供、甚至有时候可以通过企业来提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务,大力发展公益类、服务类的社会组织,从而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存在着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与辖区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需求之间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在中央政府层面进一步理顺包括有关社会发展的财税体制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慈善捐赠体制、国际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等一揽子问题。利益关系包括收入分配、中央和地方的财力与事权、阶层收入群体或利益集团关系等,它们通过财政收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来实现。在社会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政府最应当做的是,建立合理的利益格局,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只要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真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人们的合法利益,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才会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公共事务,形成社会合作,整个社会秩序才能够很快建立起来。联系到转变发展方式、土地问题引发的各类群体事件等已经触及财政体制,要把财政体制改革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过去对社会管理治理的一些思路是基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的框架模式,2008年以后,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加深和各国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介入,国家市场正在兴起,国家市场对经济的介入已经凸现,从欧盟到美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已经跟自由市场经济时期很不一样了。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对社会的介入到底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现在没有看透,他们也在考虑这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