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使八个“必须坚持”成为共同信念?
游霭琼
十八大报告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记八个“必须坚持”,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八个“必须坚持”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长远指导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永葆生命力的源泉。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动力源泉。这一发展理念的提出,是社会的进步,是党和国家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发展实践的主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更好地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时时刻刻注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今天的中国虽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这根主线,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这个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其他各项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物质基础。
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使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经济总量全球第二位的繁荣富强新中国,在转型发展新时期,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唯有改革才能解决制度供给与发展需求不匹配问题,唯有开放才能分享、消化、吸收世界文明进步的优秀成果,融入国际化竞争的大舞台。
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当前,人们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对我们党提出了新的考验。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要搭建公平正义的平台,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我,平等参与竞争,享受各种权利。
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大优越性和本质的体现。少数人的富裕只是暂时的,是社会主义向更高层次迈进的过渡阶段。当前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社会中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增多,应对挑战,彰显社会主义的独特魅力,亟需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促进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社会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和平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和平是发展之基,发展是和平之本。实现和平发展,是中国人民的真诚愿望和不懈追求。正是把握住了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的战略机遇,中国才得以实现了30多年平稳快速发展。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将是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无数事实证明,任何时候,党的领导地位只能巩固,不能削弱;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懈怠。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