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具体化、区情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的坚定决心,是对全区各族人民的郑重承诺。《规定》的每项内容都是“硬货”,掷地金石声、立竿可见影,使人振奋、拍手叫好。
《规定》好在哪里?突出表现在3个字上:实、细、切。先说“实”,这是《规定》最突出的特点。
《规定》的内容实打实,没藏没掖,抽象话、笼统话少,可操作性强,便于实施和监督。调研怎么个搞法,接待怎么个做法,会议怎样讲求实效,文件简报如何提高质量时效,新闻报道进行哪些务实改进……让人感觉没有表面文章、花拳绣腿和嘴皮子功夫。再说“细”。
《规定》内容的细化程度,是以前极少见的。比如精简会议活动,在规模、人数、时间等方面,能量化的都具体量化,连发放纪念品、合影、座谈会摆放瓜果、文件袋纸质等,都一是一二是二,规定得非常明确,措施十分具体。
三说“切”。切就是切实,《规定》与现实联系密切,单刀直入,直切要害,击中“三公消费”软肋,直扫华而不实、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过,话说回来,再好的规章制度,最终都要体现在落实上。再细再实的规章制度,都难以堵死落实中可能出现的旁门左道。比如脱稿讲话,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空话套话门面话、不过脑子的话,但绝不是包治老病的灵丹妙药。看上去没有念稿子,但可能是背稿子;看上去活泼有趣,可能是精心策划的“演”讲。所以,关键看是不是在讲实话、真话、有用话,“美言不信,信言不美”,“高僧只说家常话”,说出来不一定那么溜,那么逗,那么秀,但人家一听,会如水到口,冷暖自知。
落实《规定》,是一项“顶上功夫”,因为《规定》针对的不是群众,而是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量身定做”的。做好这件事儿,领导干部对自己不能“手下留情”,需要立说立行、立竿见影,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不言不语念真经”,作好表率,树好标杆,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作风的改进最终体现在实干上,体现在效果上,货物比包装重要,落实比计划重要,结果比蓝图重要。老百姓向来是听其言而信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