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区“十二五”规划系列报道之九
十一五期间,我区以弘扬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目标,以实现群众文化权益,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以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两翼,努力推进全区文化建设,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把文化建设的地位提到空前的高度,把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作为富民强区的重要着力点。
十二五规划指出,充分发挥文化引导、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加强文化建设,突出民族文化特色,鼓励文化创新,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构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影响广泛的民族文化强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关键词: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十二五规划摘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十一五时期,全区文化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民族文化大区这一战略目标,大力实施“九个一批”工程,文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物保护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新发现文物遗址点一万余处,首次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顺利启动,蒙古族长调、呼麦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社会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区每年举办大型文化活动1000多项,参与者近3000多万人次;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等节庆活动达到109项,每年群众文艺演出2000多场次,观众4000多万人次。
十二五规划指出,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牧区为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和免费开放。加快历史和民族文化挖掘,做好文物保护和文化典籍整理,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不断丰富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牧区、偏远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益。
据了解,未来5年,我区将建成建筑面积均为6万平方米的内蒙古民族文化中心和内蒙古民族文艺中心以及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的内蒙古美术馆。到2015年末,全区文化馆建设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区公共图书馆80%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全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全区各盟市和101个旗县都要建设剧场;全区11271个村、嘎查、2356个社区的文化室实现一乡一站、一村一室的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拟对120座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施免费开放,逐步实施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开发和建设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数字资源库,地方资源总量不少于10T。同时,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与双向改造,加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数字广播、数字电视,发展高清电视,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均将达到99%以上。
我区是全国文化遗产大区,保护好文化遗产责无旁贷。十二五时期,我区坚持“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以大遗址和重要历史建筑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博物馆新建和改扩建、馆藏文物保管及安全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点完成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使元上都遗址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对全区7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315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对我区100处古建筑及纪念建筑,重点是明清古建筑进行勘察、测绘,建立项目库,制定保护方案;对清代将军衙署、美岱召、汇宗寺等30处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对全区100个文物大遗址安装100套“草原神灯”安全保卫电子监控报警系统,使文物遗址遭盗掘破坏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启动“抢救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工程”,抢救性保护鄂温克、鄂伦春和达斡尔等三少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时,搭建群众文化艺术展示平台,举办以群众性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为内容的“内蒙古群星奖”评选活动,作为与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萨日纳奖”、“索伦嘎奖”并列的奖项;继续办好“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繁荣活跃农村牧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认为,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合理开发利用好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坚持商业开发与原生态特色保护并举、保护高于开发的原则。对于大量濒临灭绝的,经济价值少而文化价值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王志诚总结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给予其充足的保护经费,加强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对鄂温克、鄂伦春和达斡尔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设立和启动国家级抢救工程。同时要加强专题博物馆、民俗馆、传习馆所建设。另一方面,要做好传承,除了民间艺人口传心授外,要推动少数民族非遗文化进课堂,同时应通过立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体制,编写少数民族文化读本,最终形成全民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和氛围。
关键词: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十二五规划摘要:壮大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区文化产业已从民间自发状态向政府强力推进方向转变,初步形成以文艺演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化会展、文物复仿制品和工艺品为主体的文化产业体系。涌现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的文化企业,内蒙古文化产业示范园、呼和浩特大盛魁文化产业园区等25个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园区正在建设和规划中。新兴文化产业异军突起。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二维、三维动画制作的企业有146家,其中,有一定规模、有成型动漫产品的企业有14家。
在此基础上,十二五规划指出,高度重视人文资源的开发,加快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左右,把文化产业逐步培育为新的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动漫、网络游戏、文化创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业态,实施原创民族动漫扶持工程,建设民族动漫产业基地。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领域。
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今年在接受中国文化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区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动漫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基本建成区域布局合理、重点项目突出、市场主体多元、特色产业鲜明、企业实力倍增、品牌效益显著、彰显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他认为,要从四个方面加强文化产业建设。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税收、土地使用、项目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力争在动漫游戏、演出娱乐、文博会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十大行业中培育一批自治区级骨干领军企业。二是在现有基础上,再培育20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成40家以上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5至20个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区。三是以“两圈一带多点”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文化产业富集区,辐射带动周边和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两圈”是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为中心区域,优先实施呼包鄂文化产业一体化;以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为中心区域,以红山文化、辽文化、科尔沁文化、蒙元文化为依托,精心培育红山文化节、哲里木赛马节、科尔沁艺术节、草原那达慕、旅游文化服装节等文化产业品牌,培育扶持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手工艺品发展,构建以文化会展、文艺演出、文化旅游、巴林石、工艺美术品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一带”是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为一带,突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民族民俗文化和异域风情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生态文化旅游胜地、休闲度假胜地和冰雪运动中心。“多点”是以满洲里市、阿尔山市、二连浩特市、集宁区、临河区、海勃湾区、阿拉善左旗为点状开发区域,重点做好特色文化产业。四是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重点发展动漫、网络游戏、数字内容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实施原创民族动漫扶持工程,建设自治区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对重点动漫企业、重点动漫项目的支持。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培育10家年生产能力350分钟以上的重点动漫企业,建成一个自治区级动漫产业园区。
关键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
十二五规划摘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创新。
十一五期间,我区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制定了内蒙古民族演艺集团整合方案,完成了区直文博单位的资源整合,成立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67个文化行政执法机构,600多人的专业执法队伍。在此期间,文艺创作日益活跃,生产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弘扬民族文化的精品力作,140余部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区将从三个方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动工作重心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微观为主向管宏观为主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切实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统一文化领域行政执法权,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继续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积极推进内部机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具有经营性的事业院团要按照“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提高推广普及和引导潮流的能力;对符合文化行业特点特别是艺术表演团体特殊要求的人员要实施退出机制和引进政策,疏通人员进出口,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四是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按照“政府扶持、加大投入、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原则,整合优化艺术资源,促进各艺术门类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公益性演出与经营性演出有机统一;加大自治区和盟市艺术院团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力度,组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做好人员分流、社保衔接、资产划转等工作,使之成为演艺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演艺产业的战略投资者;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表演团体健康发展。此外,要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门槛,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举办文化产业,形成社会资金多形式、多渠道共同投入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推进文化创新也成为关注的重点。十二五期间,我区将进一步鼓励艺术院团和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时代特征和民族地区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并通过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建立全区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资源库、加强民族对外文化贸易、设立对外文化交流专项资金等渠道大力实施草原文化“走出去”战略,以增强我区文化软实力。
在未来五年建设文化大区的传承创新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内容。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践行草原文化“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核心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大力提升公民文化素质。普及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教育,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记者 王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