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多措并举大力发展非公经济
眼下,从党的十八大到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会议,再到正在召开的自治区两会,对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都非常重视。发展非公经济是当前改革发展、富民强区的战略任务,一定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
回首过去5年,是我区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优化最显著的5年。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由40%提高到50%左右,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刚刚过去的2012年,经济结构调整再迈出新步伐。
然而,我们更需认识到:我区经济结构仍不合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够充分。继续倡导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是非常必要和必须的。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键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体制性障碍,在能源、铁路、金融、市政及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长期以来,上述行业或领域被公有制经济所“占领”,民间资本很难进入。因此,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于民间资本的介入及其重要。坚持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的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为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提供真正的“国民待遇”。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全面落实中央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清理歧视性规定,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制度是保障。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制订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深化金融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民营中小型金融机构,把支持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融资环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上市等;此外,政府职能必须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两个转变,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把发展中小微企业作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开展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实施千户创新型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该《意见》出台的目的便是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搞配套协作,以项目、品牌、产权等多种形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按照这种发展思路,我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大企业搞配套,促进中小企业向集约化、园区化的目标发展。(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