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还是不买房,一夜之间成了我最纠结的问题。”27岁的武汉女孩刘燕在上海市徐家汇每月花2500元与同事合租了一套旧公寓房。她在某工程设计公司工作一年,年收入约10万元,挤入“中等收入群体”,但最近她再度开始担忧自己的购房计划。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中国政府再度对房市下“猛药”。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这让那些因工作和婚姻急于购房的年轻人忧心忡忡。
“因为税加重了,卖方一定会把预计少赚的钱,转嫁给买方,买房计划估计要泡汤,房租或许也会再涨一两成。”“税重了,市场流通的房源只会少、不会多,我还能买到称心的房子吗?”不少网友在微博上抱怨说。
一些年轻人注意到,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适逢中国政治盛会召开。在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间歇,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被“围堵”,而且提问的大多是年轻记者。他们追问的问题,其实也是自己的心声。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泓铭在会间向记者解读,20%的转让所得税政策,目标指向的是投机性需求,设计政策者希望通过“降低转让获利”来抑制投机性需求。
但同时,他也坦言,不排除政策也有可能“误伤”自住性需求,特别是年轻人因工作迁徙和新婚而产生的刚性需求,以及普通城市家庭的升级换代需求。
在网上,年轻人对“20%转让所得税”的热议中,不少人认为,更适宜的征税方法是对拥有第三套房及以上者开征物业重税等。
对此,专家解读,根据一般理论,抑制投机买卖的最好办法是高税金惩罚无实际居住的持有,如“空置税”“房产税”等,网友的分析也不无道理。但关键的问题是,一个新税种的颁布是很困难的。
“涉及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整体改革,仍需要时间。”张泓铭委员说。在他看来,目前的征税方法也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做法。从中长期看,根本性的调节办法是用经济手段对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严格区分,对自住房实施免税或低税,反之对个人拥有两套以上空置房则以高税“惩戒”。
还有一些政协委员建议,新一届政府的房产新政应从降低流通税,提高流通速度和效率方面入手,“逆向思维”才有利于更好地配置住房资源。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认为,对征收20%的转让所得也不能过于孤立看待,这一政策与3月出台的全部政策共同发挥效用,短期内可抑制市场过热。“如果是刚刚工作或者创业的年轻人,二手房交易、首套房交易,是否可以获得地方上的另一些减免税优惠?实施细则或许要到两会后才能公布,那时新一届政府或许会给出新答案。”
刘燕对房地产调控的后续操作仍有信心。(记者许晓青、马扬、曹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