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内蒙古全国政协委员乌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记者 袁永红 摄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是我国‘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满足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我国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供给、提升我国在国际的文化竞争力等,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驻我区全国政协委员乌恩极力呼吁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扶持。
乌恩说,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而特色鲜明,发展文化产业具有极大的潜力。但受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影响,5个自治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的平均贡献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省市比较,差距更大。究其落后原因,主要是资金严重短缺,缺乏投融资渠道;人才匮乏、资源转化能力薄弱、市场对接能力较差;缺少推进和展示平台。
乌恩介绍,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除文化旅游业初具规模之外,文化企业规模小、产业布局散乱,而高附加值、高科技、规模化的产业开发几乎处于空白。去年9月份,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公布的《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108个项目中,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仅有2项;《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485个企业中,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仅有7个。
乌恩建议,文化部等部门应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不仅要给予政策扶持,还应在操作层面上加强指导。应成立国家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国家发展工程,通过遴选,对入选的重大项目,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建立国家专家团队,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文化产业智力支持;委托高校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培训班,培养地方人才。(内蒙古日报记者 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