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党委宣传部,开发区、示范区党工部,盟委各部、委、办、局,行署各委、办、局党组(党委),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三带三创”是自治区学习办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出的重要工作思路 。“三带”即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织学习为重点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基础带动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强化基层大讲堂建设为抓手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三创”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基地,创建优秀示范大讲堂,争创学习型先进个人。根据《2013年度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要点》(内党学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新要求、新部署,强化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为重点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基础带动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强化以基层大讲堂建设为抓手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书香阿拉善学习品牌建设,深入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新平台、新方法、新路径,进一步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机制,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一)以《2013年盟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阿党办发(2013)5号)所列出党的十八大、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国“两会”精神、党的建设等12个专题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三)加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行署“一二二三四”发展思路的学习,围绕事关全盟科学发展、富民强盟、和谐幸福建设的一系列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
(四)按照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内党宣发[2013]15),进一步加强“中国梦”的学习教育,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五)深入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和深入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加强改革发展、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善于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关于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3)11号)文件精神,近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旗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为载体,精心安排,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讲盟情讲形势讲任务,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要强化学习研讨,转化学习成果,通过采取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集中交流发言等形式,准确把握讲话中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出的背景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理解每一篇讲话的精髓和要义,整体把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通过系统学习研读,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和本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刻领会科学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金钥匙,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刻领会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和活力之源,坚定不移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发展国家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平安阿拉善建设;深刻认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风、机关作风、文风转变;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抓好党的建设;深刻认识讲话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清新务实的文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2013年盟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坚持中心组学习与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同步、与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同步,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与大兴勤奋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求真务实之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
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三个必学和四个保证”。“三个必学”,即重大决策前必学习、解决突出问题时必学习、谋划长远发展时必学习。“四个保证”,即保证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倡导一个月一次,全年组织学习不少于8次;旗处级领导要保证基层调研干部不少于60天;保证每年要撰写1 至2 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保证到基层至少做一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加强对联系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指导。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带动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加强理论创新,围绕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精神、“中国梦”、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深化“一二二三四”发展思路的理论认识和创新发展。
(三)以基层大讲堂建设为抓手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各旗(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大讲堂建设的意见》和盟委宣传部《关于盟级示范讲堂申报评选管理办法》。在讲堂阵地建设上,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讲堂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学校、企业、机关、牧区讲堂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带动全盟讲堂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宣讲内容上,突出做好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学习,深入做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行署“一二二三四”发展思路的学习。在宣传队伍建设上,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组织指导职能,把盟内专家和各类优秀宣讲人才聚集起来,分层次组建宣讲“人才库”。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理论骨干和群众宣讲员的重要作用,,由理论专家、先进典型、“五老”同志、土专家等现身说法、现身宣讲。在宣讲形式上,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策划宣讲主题,从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出发,开设传统文化、法律法规、生产技能、婚姻家庭、青少年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手段,不断地提高讲堂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健全学习制度和学习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学习调研、成果转化、学习考评等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基层大讲堂建设的相关制度,深化讲堂“九有”标准的制定,一要完善讲堂建设的九有标准和制度,纳入考核体系,强化检查指导。二要每年在旗(区)召开一次基层讲堂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三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积极探讨建立基层大讲堂建设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将讲堂建设的基础设施、宣讲费用、评比奖励、宣讲队伍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要制定全盟基层大讲堂建设规划,按照《阿拉善盟示范讲堂申报评选管理办法》,深入开展“示范讲堂”建设,做到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引路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真正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保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份内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