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男子邹军(化名)拥有正当工作、稳定收入、拥有私家车,但却因为在乘坐火车过程中看中了其他乘客的高档手提包动起了歪念头。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了解到,因涉嫌盗窃,邹军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北京至呼和浩特K617次列车运行到呼和浩特东站停车后,乘警长接到一旅客报案,一位乘客放在铺位对面行李架上的咖啡色手提包被盗了,包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信用卡3张、银行卡、本人驾照、护照、港澳通行证、公司公章等物品。该乘客告诉乘警长,他的那款手提包是普拉达的,刚买不久。随后,乘警长马上向支队进行了汇报。
接到乘警长的报告后,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支队长张亚巍马上组织客车刑警大队的民警展开调查,两名侦查员调取了呼和浩特东站、集宁南站、张家口南站、宣化站、北京站视频监控。调取视频之后,两名侦查员又前往多地寻找案发车厢旅客询问发案情况。通过一个月的走访和排查大量视频监控及失主辨认,侦查员最终确定了重点作案嫌疑人邹军。根据相关信息,侦查员前往张家口、宣化、沙城、北京、邢台寻找嫌疑人,但一直没有找到。
寻人没有结果,两名侦查员回到呼和浩特,并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支队领导。根据侦查员反馈回的信息,客车刑警大队再次召开案情会,确定了以张家口为中心展开侦查,并由大队长孙刚带领侦查员连夜赶往张家口。两天后,侦查员得到信息,犯罪嫌疑人在张家口一温泉酒店出现。2013年12月2日,侦查员赶到该酒店。面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民警,邹军不知所措。经审讯,邹军供述了自己于2013年10月30日从北京站乘坐K617次列车在宣化站下车时,将车厢内的一个咖啡色手提包盗走的作案事实。
但让民警吃惊的是,眼前的这个人有着正当工作、稳定收入、拥有私家车,住在高档小区。那究竟他为什么要盗窃呢?邹军告诉民警,当日,他乘坐该趟列车回家时遇到了受害人,一眼便看出对方拎着的是“普拉达”手提包。越看越心痒的邹军趁着下车之际,见对方离铺未归,拎着受害人的手提包下了车。
民警提示
包裹放在视线内
贵重财物多留心
春运即将到来,铁路民警提示广大旅客,在乘坐列车时,应将携带的包裹等物品放在前方视线能及的行李架上,如行李架已满,可放在茶几、座位下面,提高安全系数;如需将衣服挂在车厢两侧衣帽钩上,应提前将衣内物品取出;在靠窗坐时,切勿将贵重物品放在靠窗一侧衣袋内,防止小偷通过座位与车厢夹缝从后面将财物偷走。火车上人员混杂,出行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行李与贵重物品,在卧铺车厢也要随时保持警惕。(记者刘芳通讯员汪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