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召明:草原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相结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王召明委员在分组讨论中发言。记者 韩卿立 摄
“专注”,是王召明委员给人最深的印象。他无论是在近20年间的生态文明建设中,还是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的每一次分组审议和讨论中,无不表现出一种“专注”。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考察了王召明一手创立的蒙草抗旱公司,对他及公司专注驯化野生植物资源应用于生态环境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王召明委员提交的提案依然专注于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习总书记在我们公司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建议大力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与生态产业相结合,为建设美丽草原、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王召明委员说,草原在生态系统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我国,草原约占国土面积的40%,大部分还位于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干旱半干旱地区,因此,保护好草原生态,会在生态建设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近年来,国家在草原生态修复方面面临着投入多、见效少的困境,大力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与生态产业相结合,迫在眉睫。
结合多年来自己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植树种草的经验,王召明委员建议,将草原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相结合,首先要改变以往草原修复的方式方法,探索走草原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运营相结合、相促进的路子。应该结合现有草原生态修复实例,制定规范的草原生态修复标准,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社、牧民等以联盟的形式进行草原生态产业运营,探索生态产业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模式,实现多方共赢。对修复后的草原,应该进行产业运营,提供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保障相关产业运营有序顺畅进行,包括修复后草原使用权属划分形式、参与产业运营各方权益保障等。同时,针对草原生态修复和相关产业运营,应给予一定财政支持,补贴给草原生态修复企业、牧民和参与生态产业运营的企业等。(记者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