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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困境儿童:一份人大议案的诞生之路
内蒙古新闻网  14-03-12 15:23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性侵、虐待、遗弃……近年来,各地屡屡曝光的侵害儿童身心安全事件,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专门针对儿童的恶性案件,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且屡屡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网络舆论为之愤慨。一份承载基层呼声的议案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由31名人大代表联名签署,经大会正式认定后,已呈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提交这份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国萍是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人称“小巷总理”的她告诉记者,在两会上肩负着反映民声的责任,议案呼吁的是“为解救困境儿童修法”。

  这份1952字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增加“丧失监护能力或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承担监护职责,通过收养、亲属抚养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进入家庭”。

  法律界人士解读,如果这一修法设想最终化为现实,则与修改前的《民法通则》相比可以从法理上更顺畅地解救困境儿童,可以依法尽一切可能减少因监护人不尽责而导致的儿童监护真空,为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建立起安全防护网。

  鲜为人知的是,在这份议案形成的背后,我国拥有60年历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65年的政治协商制度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议案提交前,立法调研和参政议政相辅相成,形成了“无缝对接”。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法治专题研讨会上透露,中国正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2013年6月,南京发生的饿死女童事件令全社会震惊。

  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分析,朱国萍今年3月提出的修法议案,有望使政府正在研究建立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获得更有效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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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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